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孙** / 提交时间: 2022年02月28日 / 回复时间: 2022年03月02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咨询如下问题,盼答复
1、2017年以前平衡重式叉车和配置了属具(纸卷夹、烟叶箱夹等)的平衡重式叉车(俗称抱车)是否属于两个特种设备目录?
2、2017年以后新的规程颁布之后,平衡重式叉车和配置了属具(纸卷夹、烟叶箱夹等)的平衡重式叉车(俗称抱车)是否属于两个特种设备目录?
3、2017年以后新的规程颁布之后,配置了属具(纸卷夹、烟叶箱夹等)的无货叉平衡重式叉车(俗称抱车)不属于特种设备,不受监管,该设备合格证是否需要更换?有无国家规定的格式或要求?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1、问题中提到的两类设备按照2014年《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后到2017年《?。ǔВ┠谧ㄓ没盗景踩际跫嗖旃娉獭肥凳┣熬粲诓娉?。2、2017年《?。ǔВ┠谧ㄓ没盗景踩际跫嗖旃娉獭肥凳┖?,问题中提到的“无货叉平衡重式叉车(俗称抱车)”这类车辆不满足叉车的定义,不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若以前办理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则需要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注销手续。3、若需要更换非特种设备的合格证可联系厂家办理,特种设备相关的法规对该类产品的合格证格式未提及。以上回复仅作为技术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如还有疑问,可咨询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柳** / 提交时间: 2022年02月17日 / 回复时间: 2022年02月23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购买了一台叉车在阿坝州使用,需要办理特种设备报检,阿坝州特检所无资质需要去哪里申请呢?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 我院业务发展中心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办结。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蔡** / 提交时间: 2022年02月11日 / 回复时间: 2022年02月14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我司服务企业内,锅炉运行工作由我司负责,现锅炉炉膛挖补维修后是否需要锅检所检验及探伤检查,出具锅炉达到使用条件报告后才能启用该台锅炉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首先应确认该锅炉是A级还是B级锅炉。若是B级锅炉,按《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11中第7.4.1.2 条规定,挖补应是重大修理,应监检合格后才能使用。此外,挖补修理若是邀请有资质的单位修理的,需事先办理告知手续。请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黄** / 提交时间: 2022年02月11日 / 回复时间: 2022年02月14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电梯检测后,一般多少个工作日能出报告?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根据电梯检规,检验机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若是我院报告书可在我院官网或四川特检小程序查询进度。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王** / 提交时间: 2022年01月25日 / 回复时间: 2022年01月26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我是乐山时代青江二期业主,我们小区电梯电梯一直以来注册单位和使用单位不一致,简单的说就是使用单位不是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这合规吗?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我们该找谁?我们小区业主和电梯使用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1.3使用单位主体责任、2.1使用单位含义、3.8变更登记:1、结合贵小区实际情况判断你们的使用单位是谁,如果和使用登记证上的使用单位不一致请及时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变更;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鲜** / 提交时间: 2022年01月12日 / 回复时间: 2022年01月14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我要查一下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在哪里查询了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请登录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网址:cnse.e-cqs.cn/info-pub/pub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张** / 提交时间: 2022年01月10日 / 回复时间: 2022年01月11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请问我单位有两台电梯要停止使用需要报停,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我院是检验机构,特种设备报停请咨询咨询行政主管部门,如地市区的市场监管局。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王** / 提交时间: 2022年01月01日 / 回复时间: 2022年01月04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我单位办理的圆通速递单位邮寄取报告业务,报告寄过来后发现里面缺收款票据,现在没法做账,怎么办?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我院的快递业务一般仅使用顺丰,请查实。若有票据问题,请咨询前台相关部门6*****。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周** / 提交时间: 2021年12月17日 / 回复时间: 2021年12月17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请问,厂内自建的升降机构,提升重量一吨左右,提升高度3米。门架式,提升挂钩下方为固定专有区域,无其他人或物通过。这属于特种设备么?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自建起重机械应具有行政许可,请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span>
类别: 咨询 / 发信人: 陈** / 提交时间: 2021年12月07日 / 回复时间: 2021年12月08日 [已发送短信回复]
发信内容: 本人系成都远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我司扶梯于2021年11月初已完成特检院对扶梯进行的年度检查事宜。因年检已结束1个月有余。但是相关年检报告以及合格证等文件均未下达我处。期间多次咨询维保公司负责人,维保方回复是年检文件特检所还未出具。因本司曾收到特检院抽查特种设备运行状况时发现年检合格证未及时更换的问题而受到批评。姑此特向特检院咨询关于我司扶梯年检文件的出具进度!感谢
工作人员回复: 您好,若是在我院检验,请联系检验人员咨询,也可通过我院官网和微信小程序“四川特检”在线查询报告进度。
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三段788号(610000)
联系电话:028-60607777,028-60607666 隐私政策
川公网安备 51011202000343号
蜀ICP备09042789号 Copyright ? SCSEI.ORG.CN 2008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